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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服名牌”被推上被告席

捐赠物品质量问题严重
1998-10-0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宣武法院受理一起因捐赠灾区棉被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诉称,1998

年8月31日,原告用公司全体职工捐赠的部分款项82.5万元从被告中服名牌发展有限公司处购买了15000条棉被,喷上了“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职工捐赠”字样,送往灾区后,发现棉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9月6日,宣武区政府领导带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去佳木斯市等火车站进行现场拆包检验,结果查出:使用的棉花均为废旧棉花、再生棉花、短绒等,为质量不合格产品,根本不是双方合同约定的甲级棉絮。后虽将部分棉被运回北京,但有些喷上了“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职工捐赠”字样的棉被已发至受灾群众手中,无法收回。

为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并在灾区人民心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使该公司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因此提出4条诉讼请求: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名誉损失费77万元;二、双倍返还原告购物款165万元;三、赔偿原告因本案遭受的其他损失费8万元;四、负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

宣武法院受理此案后,已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依法冻结了被告在中国农业银行展览中心分理处的存款1285809.95元。

摘自《北京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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